教学成果
各部门、系(部):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及管理办法(试行)》(闽江夏﹝2010)39号)以及《关于开展学院首届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相关系(部)审核推荐,教务处确认,现对在2008年1月—2010年12月期间获得的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励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与教务处教学组黄友锋联系,联系电话:23535176。
附件: 2008—2010年度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