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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年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2浏览次数: 624

各学院(部):

为提升我校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内涵建设质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现将本年度校级基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已有或新增校级基地达标审核认定

1.上学期末初审未通过达标认定的校级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校级达标认定需补充佐证材料基地名单》),提交本基地成立以来开展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活动、以及相关建设成效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本次审核未通过的校级基地将降为院级基地。

2.拟新增校级基地需填报《福建江夏学院达标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上报本次一并予以达标审核认定。

3.已终止合作的基地提交《福建江夏学院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予以撤销。

 二、开展基地学年工作总结和计划

各校级基地结合实际,开展本基地2021学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同时,进一步发动实践基地及行业企业合作单位,从真实的生产、技术革新、应用项目等中挖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推进真题真做,校级重点实践教学基地新增不少于2个选题,校级一般不少于1个选题。并填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21学年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2022年重点建设校级基地立项申报

学校拟在2022年遴选15个左右校级基地予以重点建设,并根据相关文件标准,安排建设资金。请各学院结合专业侧重等情况,自行遴选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数量:有产业学院、专业群项目的学院可申报2个,其他学院申报1个。

2、申报程序:填写《福建江夏学院校级重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附件5),经学院审核推荐上报。学校经相关程序后予以公布立项。

3、材料要求:《福建江夏学院校级重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 基地名称+材料名称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需加盖院部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B203 室),电子版发送至 fjjxsjk@126.com,申报材料截止10月30日。

联系人:骆祺,电话:23535178

 

 

 

 

 

 

 

 

附件:

1.《校级达标认定需补充佐证材料基地名单》

2.《福建江夏学院达标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  

3.《福建江夏学院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变更申请表》

4.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21学年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5.《福建江夏学院校级重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

                          

                                

2021 10 12 

 

附件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