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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2浏览次数: 1152

关于开展 2022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江夏教〔2016〕92 号)《福建江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闽江夏〔2013〕99 号)、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以下简称“抽检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2022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

2022年,教育部即将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为响应新要求,请各学院周密组织开展工作,具体进度建议如下:

1.论文类和一般设计类应于第7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检查,8学期第4周前完成初稿写作;

2.8学期第8周前完成终稿写作及查重工作;

3.8学期第10周前完成院级抽检外审工作;

4.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设计类真题结合实际情况参考论文类工作进度灵活调整。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监控

指导教师落实好质量把关第一责任人要求,围绕教育部“抽检办法”评议要素,重点加强选题意义(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等)、写作安排(工作量饱满程度等)、逻辑构建(论证是否充分、条理是否分明等)、专业能力(是否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等)以及学术规范(写作格式规范与否、是否存在抄袭等)等方面进行指导 

学院加强对新增专业、新晋指导教师等的指导和过程监控,落实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外审抽检评审、答辩等环节的整体质量把关,对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各阶段检查情况等过程记录留档备查。

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和质量监控

认真组织毕业生开展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并严格标准(不得采用转换图片等方式降低查重率)

主动接受学术诚信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178(工作日);监督邮箱:fjjxsjk@126.com。

四、抓好2021届抽检评审论文的反馈整改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结果(材料见附件1、2),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对已归档材料进行自查,做好问题整改,总结经验,指导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务处将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五、持续提升信息化水平

请各学院继续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过程监控和管理工作。帮助师生用好系统功能提升质量(师生双选、选题分析、课题排重、写作辅助、评审答辩等模块)。做好系统基础数据导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善性。

六、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202110月30日前,提交本学院实施方案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各专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202111月22号前,提交命题、选题情况汇总表(含选题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简介汇总表);

3、2022110日前,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20224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检测工作,报送第二次知网检测结果、延期提交学生名单初稿,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5、202251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文档整理工作,报送延期提交学生名单终稿。

6、20226月25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版)、工作总结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

报送材料除特别注明纸质版外均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按照“学院+文件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fjjxsjk@126.com。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23535178

 

                         

 

 

 

附件:

1.《福建江夏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情况报告

2.《福建江夏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外审结果汇总表》

3. 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4.《福建江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5.《福建江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6. 过程管理材料相关表格(1-12)

 

 

                         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

                           2021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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