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江夏教〔2016〕92 号)、《福建江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闽江夏〔2013〕99 号)、《福建江夏学院学术失范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闽江夏科〔2022〕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6 号)、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
为保证学校及教育部抽检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需按时间节点周密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进度尽量靠前安排,组织答辩前需至少提前2周向学校教务部门报备,具体进度建议如下:
1.论文类和一般设计类应于第7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检查,第8学期第4周前完成初稿写作;
2.第8学期第8周前完成终稿写作及查重工作;
3.第8学期第10周前完成院级抽检工作;
4.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设计类真题结合实际情况参考论文类工作进度灵活调整。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管理
指导教师落实好质量把关第一责任人要求,围绕教育部“抽检办法”明确的评议要素,重点加强选题意义(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等)、写作安排(工作量饱满程度等)、逻辑构建(论证是否充分、条理是否分明等)、专业能力(是否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等)以及学术规范(写作格式规范与否、是否存在抄袭等)等方面进行指导。
学院加强对新增专业、新晋指导教师等的指导和过程监控,落实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外审抽检评审、答辩、论文归档等环节的整体质量把关,对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各阶段检查情况等过程记录留档备查。
三、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和质量监控
认真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和论文撰写指导,组织收看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系列公益讲座“如何写好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名学生需通过学习获得平台颁发的《学习证书》(观看总时长超过60%的颁发证书),由学院负责督促和检查学生学习完成情况,教务处将适时组织抽查。具体收看的方法另行通知。
继续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并严格标准(不得采用转换图片等方式降低查重率)。主动接受学术诚信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178(工作日);监督邮箱:fjjxsjk@126.com。
四、持续提升信息化水平
请各学院继续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过程监控和管理工作。协助师生用好用足系统功能提升论文写作和管理质量(选题分析、课题排重、写作辅助、评审答辩等模块)。按要求做好系统基础数据维护和上传,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善性。
五、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2022年11月29日前,提交本学院实施方案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各专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2022年12月16号前,提交命题、选题情况汇总表(含选题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简介汇总表);
3、2023年1月6日前,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2023年4月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检测工作,报送第二次知网检测结果、延期提交学生名单初稿,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5、2023年5月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文档整理工作,报送延期提交学生名单终稿。
6、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版)、工作总结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
7、2023年7月底前,按教育部抽检要求完成上一年度学位授予清单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相关准备工作。
报送材料除特别注明纸质版外均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按照“学院+文件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fjjxsjk@126.com。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23535178
附件:
1. 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福建江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3.《福建江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4.《福建江夏学院学术失范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5. 过程管理材料相关表格(1-12)
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
2022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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