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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2浏览次数: 52

各学院(部):

为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春季开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开学期间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落实,现结合学校实际,2022- 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一) 返校时间学校春季学生返校时间定为2022年2月11、12日(星期六、天)行政、教辅人员2月12日上班。

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教师,各学院(部)2月11日前完成息登记,并于2月12日上午9点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调停课;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进行线上学习。

    (二) 课表开放。于2月12日中午12点后教务系统开放课表,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课表。

    (三) 教材发放。春季学期教材原则上将于2月12日发放到位;个别学生因疫情延迟返校,到校之后领取相应教材。

    (四) 考试及重修。校历第1周周末(2月18日)开始组织学生进行上学期末的延迟考试及补考,延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于3月5日前补考完毕。校历第4周(3月9日)后组织重修,保障毕业班正常毕业时间

    (五) 选课安排。36组织学生进行网络公选课线上选课。《大学体育2》和《大学体育4》选项课选课将由公体部另行通知

    (六) 学籍工作。注册、休学、复学、退学等事宜,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时间正常办理,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作个案处理。

二、全面线下教学工作安排

(一)日常教学工作

1.各学院(部)组织教师严格执行课表安排,正常到校线下授课,有序开展教学

2.采取错峰下课的办法,缓解食堂用餐压力。具体做法:6、7号楼第三、四节课间不休息,于11:50分下课;其余各幢楼执行正常作息时间。

3.因疫情延迟返校的学生先进行线上同步学习。各班指派专人与现代教育中心联系,通过教室内安放专业摄像头,借助腾讯、钉钉等软件平台,以课堂直播的方式,达到同步上课、同步学习的目的。任课老师应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安抚学生未能到校学习的焦虑情绪,加强学生的课后指导工作。

(二)实践教学活动

    1.上学期因疫情影响未完成授课任务的部分实验实训课,原则上应在开学两周内完成课程补授并在第3周完成考核。

    2.在做好必要防护基础上有序恢复校外各类实践教学活动。

    3.有序组织好期初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教学安排。毕业实习原则上全面恢复线下实习,具体要求根据毕业实习工作专项通知执行,通知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发;适时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三、总体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项措施监管到位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做好教学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各教学单位教师全面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和督导抽查等工作对春季教学进行检查。围绕期初教师教学准备,授课期间师生到课情况、师生互动情况、教学进度执行,以及课后教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学生学习效果等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春季开学教学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意识,落实课程思政工作

重点加强对在线课程的实时巡课、听课,对课程授课纪律进行严格检查,严防教学出现不当言行,鼓励教师利用教学开展课程思政工作。强化意识责任,对因准备不充分导致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学效果的课程,要及时要求任课教师加以整改,对确因现代教育能力水平不足导致教学困难的教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帮助。

    (人文关怀,做好后疫情时期的相关工作

    做好后疫情时代的防护工作。实行学生春季学期开学错峰返校全面做好师生返校前行程和健康管理,师生防护意识不能有丝毫减弱。做好延续课程的衔接工作,对上学期的知识进行梳理复习总结,对上学期线上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学生,给予人文关怀及指导帮助学生因疫情产生的困扰,给予正面教育疏导。                       

 

                                       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

                                                 2023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