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安全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落实实习信息化工作。启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平台”)对各类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另行下发)。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确保平台使用有序推动,规范化运行。
2、实习形式。原则上全面恢复线下实习,以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需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方式报教务处审核。
3、实习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大纲关于实习任务和学时要求,科学制定实习方案(计划)。方案(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动,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过程监管。学院应分阶段、按要求开展实习检查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期间到各集中实习地点指导检查工作不少于1次,校内指导教师全程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并做好实习记录。
5、总结归档。实习结束后,学院和指导教师做好成绩评定、材料整理与归档、实习总结、质量评价、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实习计划报备。各学院实习方案于实习前两周报教务处。
2、实习安全管理。科学研判实习安全,制定相应工作预案。实习前,有针对性开展实习安全、防疫等教育培训。自主实习的学生须填写《福建江夏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福建江夏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与实习单位签订《福建江夏学院实习单位联系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开展实习。
3、发挥各类实践基地作用。做好校外实践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引导学生前往各级实践教学基地集中实习。每个专业至少安排1个校级实践教学基地落实集中实习任务。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2月27日前提交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或计划(含集中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大纲等材料。
2、2023年3月23日前完成2022—2023 学年实习数据收集报送准备工作。
3、2023年3月28日前提交《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实践教学基地集中实习情况表》、《福建江夏学院集中实习指导情况汇总表》。
4、2023年5月8日前报送实习工作检查报告、检查过程记录相关佐证材料。
5、2023年6月9日前学院完成所有实习归档材料汇总整理。
6、2023年6月16日前报送《福建江夏学院实习成绩汇总表》(含纸质版)、《福建江夏学院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含纸质版)、《福建江夏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含纸质版)、实习工作总结、典型案例、集中实习现场指导佐证等材料。
材料除特别注明纸质版外均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按照“学院+文件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fjjxsjk@126.com。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23535178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
2、《福建江夏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3、《福建江夏学院实习手册》
4、 过程管理材料相关表格(1-6)
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
2023年 2 月16 日